本建築早期為貯木場的辦公室,後改為調度室、工會、福利會辦公室,其建物為歇山式屋頂,上鋪日本瓦,前方留設亭仔腳,整體造型典雅,見證本林區不同時期之建築樣式,未來再利用欲做為生態文化園區辦公空間使用,因此值得保存。
1.大正4年(1915)營林局宜蘭出張所設立。大正13年(1924)年1月,羅東至土場間的森林鐵道開通後,宜蘭出張所為配合業務所需,由員山移轉羅東,設置羅東出張所於竹林。
2.戰後改稱為羅東山林管理所,民國49年(1960)與太平山林場合併,成立蘭陽林區管理處,民國78年由生產事業機構改為公務機關,合併蘭陽林區管理處與文山林區管理處,改為羅東林區管理處,管轄文山、宜蘭、太平山、羅東、南澳、和平及大溪等7個事業區。
3.本建物為早期做為貯木場的辦公室,於民國51年(1962)6月改建為現貌,現做為調度室、工會、福利會辦公室。

資料來源:文化部文化資產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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宜蘭縣 羅東林區管理處舊辦公室0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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宜蘭縣 羅東林區管理處舊辦公室02